一,万梓良卖衣服
很早很早之前就听说这样一件事情,万梓良在某地开了服装专卖店,刚开始的时候名气还挺不错的,后来就不了了之,干脆销声匿迹了。
大多数明星做生意都是这样的模式。凭着自身的名气挑起话题和媒体注意,然后就让生意放任发展,没有经过很精深的运营筹划,以至于到最后差不多都以失败告终。
我们尝试来解析这个案例。明星如万梓良等卖衣服,这是一个好话题。第一步成功的吸引了广大媒体和用户群体的注意。但是第二步做了什么呢?人家都说打铁还得自身硬。明星们总以为自身的名气可以替代成为商业模式的主体延续下去,以至于忽略了产品自身的打造,比如用户购买的体验,产品质量的监控,产品的差异化设计,营销的差异化设计,客户营销管理策略、最最关键的是项目定位、、、这些东西是不是如万梓良等所谓明星们能够明白而且花力气做了呢?
呆子目测是没有的。很多明星都把自己看得太重以至于忽略了商业的本质,我想这是明星经商失败的主要原因吧。再其次,万梓良等明星们是否做到了媒体话题的连续性,做到了口碑营销话题的营造呢?比如榜样的树立,比如买衣服过程中出现的细节披露,当地社群如何好评,隔三差五的拿个什么奖等等,目测应该也是没有的。话题效应的连续性、广泛性,这一点对于项目发展来说,至关重要。
最后,有没有专门的为客户建立什么档案,然后定期的为客户电话或邮递目录什么的做好相关的销售关联推荐这些没?
目测也是没有的。只有一个大的方向和空洞的目标,缺乏可执行可量化的细节策略,这是失败的根本原因。死去是必然,如果能够存活,仅仅是偶然。
二,魅族的创痛
魅族的J、WONG一直是一个争议人物。最初的J、WONG并不为人所熟知,后来因为闹出雷军要投资黄章,然后小米和魅族XXOO等事情,才渐渐的让J、WONG为公众所熟悉一些。且不说他的恩恩怨怨,仅仅从商业角度分析。
J、WONG最初是新加坡企业爱琴的总经理,后来自创魅族品牌,专做MP3,做到行业第一的位置。后来J、WONG果断让魅族MP3转型,做智能手机。
从无中生有的几个步骤来做对应判断,魅族的第二步其实做得不错。第一步挑起话题做的不是很好,这也是J、WONG和雷军的区别,更是魅族和小米的区别。这第一步一定得有足够大的媒体反应,这样才有足够的势能支撑第二步第三步的运作。就算第一步做的不好,也没什么,但后面的几个步骤必须得做好。
话说魅族崇尚技术,第二步的产品细节自然没有多大问题。重点是第三步,第三步的媒体公共关系运营,还有最广泛的用户关系运营,在这一方面来说,小米动用了微博等多种力量凝聚用户和媒体的关注,并用小米论坛去收集用户的需求让用户参与设计。
其实第三步魅族还可以做得更好。可以和更多的论坛合作,开设“请您一起来设计手机”的专区,让最广泛最底层的用户参与到手机的设计过程中,满足用户的参与心理,参与的人可以获得一些物品奖励;同时也可以用类似的方法和腾讯社交媒体合作,尽可能的将魅族的生产信息放大,并营造足够的媒体效应。
最后可以搞什么魅族高校代言等活动公关来为产品销售造势,促进用户人群的转化和产品的宣传。
话说黄先生就知道口水,多想想办法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呈口舌之能!其实,创痛都是自己造成的,而不是别人带来的。想明白这些问题,人生的格局才有可能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