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的前后位置不同,意义迥异不同。“+互联网”就是将互联网作为一个渠道,原先在店面卖盒饭现在又增添了微信群这样一个渠道销售;“互联网+”就是Uber逻辑,自己没有一台车,通过技术与模式双驱进行价值链重构,从而颠覆了传统出租车行业。
凡是伟大的都是稀缺的,凡是稀缺的就是你学不来的,海底捞是,Uber更是,总之你学不会。故对于大多数传统企业,研究+互联网更具有现实意义,就是所谓的O2O。
O2O:知行合一方为上策
O固然重要,2才是关键,即如何连接线上与线下(方向与方法),O2O的缘起在于满足消费动机的方便性(顾客的贪婪与麻烦便是商机),O2O最直观地解决了“时间与空间”这两大要素对于购物行为的制约藩篱,“互联网+购物消费”的结合,就是形成O2O的过程。
无论店商,还是电商(含传统PC电商与移动社交电商),需要解决的还是引流与成交,一切不以“拓客与锁客”为目的行为都是耍流氓,耍流氓是风险最大效益最差的傻x动作。上门服务(美甲与餐饮等)不是O2O的主流归宿,O2O是玩产品型社群的基础构建要素。
产品型社群:羞答答的玫瑰
静悄悄地开
社群营销最能体现“产品力稳定是标配,品牌情怀是核心”这一流行观点,褚橙卖的是跌倒后再雄起的励志,360红衣教主卖的谁就不服的挑战决斗,三个爸爸空气净化器卖的是男人对妻小的关爱呵护,江小白小白酒卖的是吊丝吐槽感觉。社群的规模大小,取决于关键意见领袖的吸引力,即其人格魅力的吸粉能力:第一,让牛B的粉丝佩服,例如褚老让王石膜拜;第二,让脑残的粉丝臣服(甭生气,你我众生都是)。不管O2O也好,移动社交电商也罢,都是构建社群营销的基本手段,就是碗筷与吃饭的关系。
产品型社群失败的主要原因是注重社群而忽视产品,前者是表,后者是本。产品型社群与传统营销的基础原素是相同的,不同之处在于组合的逻辑,产品型社群实质是市场型驱动的最高模式。动不动就否定4P,不是水货,就是无知。
种子粉丝脑残化程度决定死忠性,他们是首批尝试性购买用户,是义务传播推广大使,是草根化的意见领袖,是微商城分销模式下的消费商。当前99%的社群都会垮掉, 这绝非危言耸听,因成活率巨低才弥显珍贵。败在并非玩法与套路,而是基础建设上,一是企业信任状抓取,一是品牌品类独特价值发掘!
微商,花开两朵独自绽放
2015年下半年,朋友圈微商遭受断崖式下滑,以至于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厘清本质,方可从容。微商是社交电商,分为朋友圈与微商城两种套路打法,既然具备社交属性,其核心还在于“人”。店商要地址,电商要搜索,微商要口碑!
朋友圈微商无论是阳春白雪,还是墙倒众人推,它就是一门生意,生意有赚就有赔,与店商到处贴广告的转让信息和淘宝赢利率不足5%无异,微商也是少数人致富的生意!
“弄虚、做假、炫富、装B”四大恶疾不是微商的独家标签,是每个正经生意人都唾弃的伎俩。至于微信刷屏频次高、卖货给熟人、代理层级利润分配不公平等现象更不值一驳,一切问题市场化手段都会迎刃而解!刷屏,谁没有分享过杜蕾丝的广告?杀熟,谁买房买车买手机买机票有熟人不去找买?价格,买一车货与买一瓶货的结算价可能相同吗?洗尽铅华人转身,热闹之后是寂寞!回归产品,重视零售是商业普世价值,店商、电商、微商亦是如此。
微商城属于移动社交电商,从技术上依仗智能手机为载体,从模式上是社交电商,并非简单将淘宝店搬上手机。PC电商以产品为核心,靠价格抢店商生意,靠流量PK竞品;微商城以用户为核心,靠分享获取生意,靠推荐重构营销。在形式上,二者差不多;在模式上,二者差得多。
微商城以虚拟商店为形式实现人与人之间的连接,微商城将沉冗资源进行综合利用,是低成本微创业的一种选择形式,“实体店+微商城”实现“1+N”的虚实结合连锁经营。微商城并非忽视产品,而是产品更为重要,性价比是基础要求,以差异化构筑驱动力,返佣分利形式避免了朋友圈微商式的诟病,三级分配构成价值链闭环。
我的定义,微店=电商+店商+直销(利益返佣),贩卖的是人与人互信,下单与支付在线完成,顾客向用户转化,消费者与品牌产生强关系,部分消费者愿意成为消费商,投资时间与人脉获取利益回报。通过移动互联网,以微信为主但不全是此等方式,以体验者身份进行口碑销售,以互联网为智能化与数据化提供技术支持,利润分配模块化、集成化、即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