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营销日渐火爆,不少人试图通过微信朋友圈捞金,朋友圈俨然变成了广告圈。除了刷屏、挤占浏览空间,朋友圈广告营销因其信用体系缺失、售后服务不完善、支付方式不安全等问题备受争议。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推广方式或手段,只要具备了“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征或属性,就应该纳入互联网广告管理范畴加以管理。虽然各地工商部门接连查处了不少微信朋友圈虚假广告案,但朋友圈售卖毒面膜致人毁容的新闻依然屡见不鲜。
朋友圈为何难以净化?根源在于利益驱动,加之监管成本太高。微信营销基本没有门槛,低成本的“微”商机成就了不少人的“无本买卖”。同时,微商不需要在运营商平台注册,也缺乏信用评价机制,提供平台的微信既缺乏有效手段,也缺乏管理动力。此外,朋友圈是个熟人圈,很多人碍于情面,未必会举报,给工商执法部门查处带来不小难度,加大了监管成本。
诚然,从“网购”热潮延伸而来的微商带来了一定的创富机会,但是这种依托社交关系和熟人经济,靠口碑相传的盈利模式也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困扰。一方面,社交媒体变成了广告交易平台,一些人利用朋友圈毫无节制地做生意,会让原本简单、纯粹的人情关系变了味。另一方面,朋友圈广告引导效应更强,容易让人失去戒备之心。
净化朋友圈广告,政府监管部门须担主责,既要狠抓案件查处,坚持打早、打小,形成有力震慑,也要积极提升自身信息化水平,为朋友圈广告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实现“以网管网”。作为平台方的微信,也应强化广告审核责任,采取负面清单办法对广告内容进行事前技术过滤;同时尽快设立投诉平台,删除涉事虚假广告,及时遏制侵权行为。此外,消费者也需要提高辨别广告信息真假的能力,积极抵制和举报虚假违法广告信息,尤其是对质量不确定、自己未使用过的产品广告,更不要随意转发。这既是对他人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