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营销,从说服到分享
传统营销广告注重“说服”用户,潜台词是用户不认同你,你与用户处于对峙局面。而内容营销的精髓在于改变这种对峙局面,企业需要更像一个朋友,和用户站在同一边,和他们分享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在这样的情形下,意见领袖(KOL)的传播作用就更加明显,他们就如同传播节点上的一个个扩音器,能够长期、精准地影响到自己的粉丝,并且他们熟知粉丝的思维模式,知道输出怎样的内容最容易影响粉丝的行为。
过去企业大部分的营销都倾向于官方发声,在大部分用户看来,这是一种自夸式营销。无论用怎么样的形式,无论出现在什么渠道上,本质都是“自己说自己好”,并且企图说服用户认为你好。而内容营销却正在改变这一态势,企业定好传播策略后,找到所在垂直行业的意见领袖,让他们输出优质、可信的内容,精准而有力地影响到目标客群。
同时,由于这样的内容里往往隐含着用户认可的价值观和逻辑体系,他们也更愿意主动传播,变成传播网络上的许多节点。健身软件Keep的广告片,没有任何介绍产品功能的信息,而只传递“自律给我自由”的品牌精神,投放结束后日均自然新增翻倍,总用户也迅速趋近5000万人,因为这轮营销的原则是“讲给老用户听”,说出他们的价值观,他们就会自然主动地分享给身边的人。
渠道投放,从攻击到渗透
按照投放重点不同,广告主可分为效果型和品牌型。效果型广告主更注重转化行为,以电商、应用、游戏等行业为主;品牌型广告主更看重品牌态度如美誉度、忠诚度等,以快消、汽车等传统行业为主。随着用户环境的变化(用户主动权、判断力提升,选择多样化)和渠道碎片化趋势,简单粗暴的投放模式效果式微。
不可否认,渠道和用户之间的关系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过去渠道地位强势,广告主只要选择某一种拥有巨大流量的渠道,就可以广撒网钓大鱼,让用户无法逃离广告的“攻击”。如今流量日益分散,用户接触广告的场景日益多样,注意力也更加分散,广告主想要传达的信息必须透过不同的渠道组合“渗透”到用户那里。
品牌营销,从侵入到沟通
企业品牌人格化、网红化是大势所趋,这意味着你的品牌对用户而言是“可沟通”的,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自说自话。面对新的传播环境,用户开始抗拒海量资讯和传统广告的侵入式营销,他们想要和真实、个性化、值得信赖的“魅力人格体”做朋友,他们希望购买的产品与他们气质相符。
网红之所以为网红,在于其迥异于他人的独特性,在于其生产内容的价值点。企业主可以通过系统化的包装、策划,将产品、价值观乃至CEO本人等内部资源,打包成个性化的内容IP,通过社交媒体与用户产生有效联结。
企业是由一个个独特的人组成,尤其是企业的CEO或创始团队,他们对产品的理解、对所做之事业的情感、对于做企业的价值观,如果有计划、有策略地通过媒体塑造和传达,从而成为企业品牌的最佳载体。“企业品牌人格化”的重点,正是企业价值、流行文化与个体价值的恰当融合。